

好友假扮微信“女友” 实名验证揭穿骗局
获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本报讯(记者 陈菲茜 通讯员 蒋林陆)经好友杨某介绍,单身的王先生结识了名叫丽丽的女朋友,殊不知这个“女朋友”竟是杨某假扮。日前,经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获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王先生单身多年,曾有过一段恋情,女方最终选择退婚,这让他深受打击。2022年3月,王先生的同学杨某了解到他的情况,主动提出要介绍一个名叫丽丽的女朋友。杨某提供的照片上,丽丽容貌姣好,王先生有些动心。
双方加上微信后,王先生在聊天时感觉丽丽非常温柔,丽丽也向他表达了好感。之后的日子里,为了俘获丽丽的芳心,王先生时不时发一些红包,丽丽都收下了。不久后,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
后来,丽丽以母亲住院、哥哥买车、汽车加油、买化妆品等为由向王先生借钱,还以“媒人”杨某的名义向他借钱。为稳固感情,王先生陆续给丽丽转了14.5万元,给杨某转了4.2万元。但丽丽和杨某从未提过还钱的事。
2024年3月,丽丽再次向王先生借钱。由于王先生刚换过手机,转账需要实名验证,他突然发现对方的账户竟是杨某注册的,气愤的王先生警觉起来,并报警。
警方立案后,发现杨某因盗窃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正在监狱服刑。今年2月,出狱后的杨某到派出所投案。据杨某供述,丽丽确有其人,但在他介绍之初,丽丽就明确表示不想与王先生交往。杨某怕王先生再受打击,便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加了王先生的微信,以丽丽的身份与他聊天。对于王先生给的红包,杨某因生活拮据没有拒绝,甚至以丽丽的身份主动骗钱。
经审查,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女性身份,虚构交学费、购买化妆品等事实,骗取王先生钱款14.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4.2万元是王先生明确知道借款对象,且杨某出具借条的,故认定为民间借贷,不作诈骗处理。今年6月5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就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区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连同前罪所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及前罪已执行刑期予以抵扣,前罪罚金2000元已缴纳)。退缴在案的4万元发还被害人;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社会交往中要提高防范意识,擦亮眼睛。涉及大额转账时一定要小心谨慎,提前核实对方的真实情况,避免感情和财产遭受双重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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