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江区轻伤害案件一体化调解中心成功调处331件轻伤害案件
全流程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本报讯(记者 陈菲茜)记者日前从松江区人民法院轻伤害案件一体化调处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松江区轻伤害案件一体化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成功调处331件轻伤害案件。其中,147件在公安侦查阶段,95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一体化接续递进式调解达成和解;另外89件(含部分公益诉讼案件)在审判阶段通过法官联合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成功和解后无一上诉、抗诉,均实现了通过一次审判程序实质化解双方矛盾的目标。
轻伤害案件是指亲友、邻里或其他人员之间因民间矛盾引发争执,被害人因推搡、拉扯等行为造成轻伤及以下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件。这类案件大多源于亲友、邻里矛盾或偶然冲突,当事人常处于同一社会关系链条,处理不当容易引发次生风险。“当前刑事案件中存在矛盾多元化、纠纷多样化、诉求复杂化等特点。如果仅依靠刑事诉讼某一阶段进行调解,将面临调解时间不够充分、调解力量单一且不利于形成合力的问题。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轻伤害案件的调解在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各阶段接续进行。调解过程中,我们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共同参与,真正践行了‘枫桥经验’,不仅让部分轻伤害案件的被告人认识到犯罪后果,而且修复了他们与熟人、亲属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惩处犯罪与修复社会关系的双重效果。”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王美娟介绍说。
白皮书指出,在法院审理阶段调解的89件轻伤害案件中,涉及故意伤害罪的占79%、寻衅滋事罪8%、非法行医罪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6%。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轻伤害案件有74件,均经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谅解。即便其中3件案件当事人未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官仍基于实质化解矛盾的角度,联合人民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另有12件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行医等公益诉讼案件,也通过调解方式有效解决了被告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无须再通过诉讼程序追究民事责任。
松江区轻伤害案件一体化调解中心成立近两年来,成效显著。该中心的轻伤害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获评上海市人大首批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十大典型案例、松江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等,并作为上海法院第一批20个创新项目予以推广。
发布会还介绍了5起典型案例,并向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代表赠送了白皮书,为同类案件调处提供了实操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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