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州市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次创业”绘好第二增长曲线
湖州市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湖州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聚焦强化上市公司价值创造、提升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动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推动国有上市公司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发挥表率带动作用。
近年来,湖州市加快推进国资国企上市工作,建立国企上市服务专家库,形成拟上市企业后备梯队,“一企一策”制定上市培育方案,全过程、多维度助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去年,湖州燃气成功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实现湖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零的突破。今年,湖州智驱科技成功收购制造业上市公司方正电机。
《意见》明确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确定四项主要任务,即推动上市平台布局优化和功能发挥、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强化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增进上市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上市对于国企来说,意味着二次创业。国企与资本市场的良好互动,既有谋求实现‘裂变式’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有重新开辟新赛道、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生意经’的求变需要。”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企上市可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意见》聚焦激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内生动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同时,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逐步推动国有上市公司建立健全ESG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工作机制,鼓励我市国有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
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更为灵活规范有效的股权激励方案;制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等,强化正向激励;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良好机制……鼓励上市公司试点改革举措,助力创新转型发展。
《意见》明确,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活水”“一企一策”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公司差异化的管控机制,推动上市公司深度混改、文化融合、激发活力,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
摘自《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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