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区全面启动区级机构改革
本报讯(记者 李翔)昨天召开的松江区机构改革动员会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松江区机构改革方案》对外公布。根据《方案》,本次机构改革后我区共设置党政机构45个,其中,纪委监察机关1个,区委工作机关12个,区政府工作部门32个。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区委、区政府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五方面工作要求,对照市委对松江担当G60科创走廊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的战略定位,着力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改革区级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区级机构职能体系,为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根据《方案》,我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一方面按照中央关于涉及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对标中央和市级机构改革,确保区级主要机构及其职能与市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包括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等。对应市委、市政府部门调整,新组建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等机构。另一方面,我区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更加突出民生,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和问题导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制约。为推动G60科创走廊建设,推进区域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设置区科创发展办公室;为加快推进松江“四网融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构建面向长三角、以“松江枢纽”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格局,继续设置区交通委员会;为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统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设置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方案》明确,我区将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深化区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等领域综下转第四版合行政执法队伍。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综合设置机构,统筹用好各类编制资源。结合区级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区级部门与街镇关系,把条的管理与块的治理协同起来,推进区级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确保权责对等。此外,《方案》还对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就组织实施提出要求,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机构改革放到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细化工作进度,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规定,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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