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版:民生新闻

2024年01月12日
租户私搭阳光房 洞泾城管速拆除
本报讯(记者 张立 通讯员 陈思盈)洞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日在洞业路999号出租公寓楼门口发现,有居民不仅在一楼私自搭建阳光房,还在阳光房内存储起了电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及时拆除违建,确保周边居民平安。
记者了解到,该阳光房系一楼租户私搭,本意是为方便存储一些日常用品,却在使用过程中存放起了电瓶、电线等物品。执法队员发现情况后,当即联系了公寓楼负责人以及一楼租户了解情况,并对二人进行了普法宣传,阐明了该处阳光房在极端天气容易发生玻璃破碎、坍塌等风险,且阳光房搭建用于存储电瓶,安全隐患大。
经过一番劝解,当事人也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并在执法队员的协助下,主动配合将阳光房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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