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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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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社会新闻
2012年11月29日

非婚生子女户口该咋办

□记者 乔进礼

几天前,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看上去一脸疲惫。见到工作人员后,还没说几句话,就已泣不成声,经过耐心劝解后,她讲述了自己的辛酸遭遇。

中年妇女姓刘,数年前与前夫离婚后,独自从四川老家来到松江打工。在同事的介绍下,认识了大她十岁的本地人郭某,刘女士孤身一人在松江,感到形单影只缺少依靠。再加上郭某开始时表现积极,成熟稳重。两人一来二去,渐生感情,刘女士便与郭某同居。

郭某原来的妻子过早病逝,这些年一个人将儿子拉扯大也不容易。儿子结婚后,知道老爸孤单,也赞成父亲与刘女士在一起,并按期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两人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置办了几桌酒席,就权当“结婚”了。正当刘女士暗自庆幸,感到幸福生活将要来临的时候,没想到她发现郭某竟有酗酒赌博的恶习。开始时,刘女士苦口婆心劝说,郭某便有所收敛。谁知,郭某只是假装应承,背地里照旧酗酒赌博。有一次,郭某醉醺醺地从外面回来,身上的钱输了个精光。刘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对郭某连骂带数落,郭某不曾受过女人的气,凭着酒劲对刘女士一顿拳打脚踢,将她打得鼻青脸肿。

刘女士开始后悔跟这个男人在一起,便一个人搬了出去,可没想到自己已经怀孕,只好重新搬回郭某那里。怀孕期间,郭某依然酗酒赌博,但不曾再动手打她。孩子出生之后,刘女士因孩子无人看管,只好辞了工作在家带孩子,与郭某的冲突又多了起来。

几乎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不好就是一顿打。转眼间,儿子都已经三四岁,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刘女士这才发现儿子还没有户口,经过询问才知道,由于是非婚生子,要落户口必须交一笔不小的社会抚养费。找郭某,郭某没有钱,要结婚又不同意。刘女士这才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工作人员能够帮助她。

工作人员听完刘女士的哭诉后,帮她进行分析,因为刘女士与郭某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现行婚姻法又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两个人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根本不存在离婚一说。关于抚养费问题,因为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不仅郭某有抚养责任,刘女士本人也要承担抚养责任,刘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己没有向郭某要求抚养费的权利。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非婚生子女与超生子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也是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

随后,工作人员又设法联系郭某,劝郭某与刘女士结婚并解决儿子户口问题,但是郭某与刘女士都表示绝不可能再在一起。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议刘女士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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